各培养单位:
2018届第二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论文答辩
1、评阅结果均为“同意答辩”的,经审批可在5月14日~6月10日之间安排答辩。
2、评阅结果中只要有一份为“修改后答辩”的,申请人须对论文修改,,然后填写《硕士学位论文详细修改情况汇报表》,针对评阅意见逐条说明论文的修改工作,经导师和硕士点负责人确认,签署同意答辩意见后答辩。
3、评阅结果中只要有一份为“修改后送审”的,申请人在一周内对论文进行修改,然后由研究生学院送校外盲审2份,2份评阅结果均通过方可安排答辩。
4、评阅结果中只要有一份为“不同意答辩“的,申请人须延期毕业,并对论文进行实质性修改(修改时间为半年至一年),且提交详细的修改说明,经导师和硕士点负责人签字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送审。
5、如导师对评阅结果有异议,可以提请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复核,填写《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复议申请表》,由研究生学院送3位校外专家进行盲审,评阅结果以复议专家评阅意见为准。
6、第二批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时间相对集中,为避免冲突,答辩前请各学科负责人将本专业的学生答辩时间做统筹安排,填写《2018届研究生毕业答辩安排表》(附件一)于答辩前三天发到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。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。邮箱中。
二、评选2018届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
请各培养单位按照《皇家金保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》和分配的评选名额(附件七)组织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。参评学生填写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》(附件二),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交培养单位。
三、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
硕士生答辩完成后须及时向培养单位递交所有学位申请材料,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2018年6月14日之前召开会议审核学位申请材料,确定拟授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名单和拟评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,并向研究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,前三项材料需要提交电子稿。
1、《关于授予2018届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的报告及推选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报告》 (附件三)
2、《关于授予2018届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的报告》(附件四)
2、《2018届硕士研究生学位(毕业)审批基本数据一览表》(附件五)
3、《2018届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审批数据一览表》(附件六)
4、所有毕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 (见材料袋封面)
四、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注意事项
1、研究生在答辩完成后应该按照答辩委员会修所提意见认真修改论文,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(纸质二册)应由导师确认修改后递交培养单位,且扉页都要有导师和学生的签名,其中的一册论文要求从封面开始用铅笔在每页右上角编号1,2,3,…….直至最后一页(档案馆要求)。论文封面日期应在答辩日期之后,为2018年6月。
2、给各培养单位提交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(WORD版),此论文将送省内抽检,请一定修改好后提交,申请保密的论文在论文命名中注明。
3、论文终稿PDF版提交给图书馆,提交完成后一般不得再修改,如需修改,须导师书面申请并填写《学位论文提交图书馆修改申请表》。
4、提交2份《论文使用授权签名页》,要求导师和学生亲笔签名。
5、《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(输机表)》中所有空白内容都应认真填写,并核对签名,此表要上报国家学位中心学位注册。
研究生学院学位办
2018年5月11日
附件七: 各培养单位推荐优秀硕士论文的名额
培养单位 |
学术学位人数 |
专业学位人数 |
名额(学术) |
名额(专业) |
土木学院 |
86 |
81 |
6 |
6 |
机械学院 |
34 |
35 |
3 |
3 |
交通学院 |
13 |
35 |
1 |
3 |
信息学院 |
17 |
12 |
1 |
1 |
数理系 |
4 |
0 |
1 |
0 |
大型所 |
6 |
0 |
1 |
0 |
电气学院 |
12 |
36 |
1 |
3 |
力学系 |
13 |
0 |
1 |
0 |
马院(文法) |
23 |
0 |
2 |
0 |
材料学院 |
12 |
14 |
1 |
1 |
经管学院 |
24 |
48 |
2 |
4 |
建艺学院 |
0 |
5 |
0 |
1 |
总人数 |
244 |
266 |
20 |
22 |